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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郎行国子录陈振依前官特授太学博士承直郎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陆峻依前官特授行国子录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二、《后乐集》卷一
儒林之官,博士掌教,学录主规,所任若不同,而训迪纠率,以纳人于善则一也。
性资端靖,勤于厥职,其进为博士,以诲诸生
辞华敏赡,蔚然有闻,其俾为学录,以齐胄子。
各推所学,作新多士,副朕育才之意,嗣对褒陟。
可。
四川宣抚司营田干办公事一员诏嘉定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南宋 · 宋宁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五九(第七册第六○六六页)
秦司准备差遣利州安抚司准备差遣干办公事三员,并行省罢,令四川宣抚司差置营田干办公事一员,从本司选择有才力通练人奏差
俸给照宣抚司干官体例,自总领所帮勘。
宣义郎籍田令淮南西路安抚使司主管机宜文字都督江淮京湖四川军马行府干办公事杜庶特授宣教郎承务郎特差充淮南西路安抚使司管书写机宜文字杜庑特授承事郎 南宋 · 高定子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四、《永乐大典》卷七三二五
淮淝之围,虏势披猖甚矣。
尔以其职,与众士戮力一心,为干城计。
有司以功状来上,予于赏乎何靳?
用升(两秩,庑;一秩,。)以旌尔劳。
张应珙起复差充建康府都统制干办公事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二四、《鹤林集》卷九
敕具官某:三年之丧,天下之达礼也。
春秋以来,有墨而从军者焉。
尔身都戎幕,适值内艰。
矧当多垒之秋,盍用夺情之典?
其还旧次,移孝为忠。
可。
韩之美湖北京西宣抚司干办公事累与乌珠等见大阵获捷转右朝议大夫依前直秘阁 宋 · 张嵲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八、《紫微集》卷一二
敕:尔赞画大将,遏寇有庸。
既畴尔劳,以行赏典;
载稽故事,更锡命书。
特越录于彝章,俾进秩于少列,上还故印,往服新褒。
深惟绝异之施,无效众人之报。
可。
四川茶马司复置干办公事一员奏乾道元年二月 南宋 · 陈弥作
 出处:全宋文卷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一○(第四册第三三二八页)
臣契勘本司旧管干办公事三员,准备差使二员,缘近降指挥,止存干办公事二员。
窃恐本司管四路,事繁地远,全藉属官分责,与他司事体不同,欲乞复置干办公事一员,仍乞许臣选才辟差,免致阙误。
浙西安抚司干办公事厅壁记淳祐三年 南宋 · 林希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八
厅壁有记,自唐始。
著名氏,系年月,《春秋》法也。
凡今郡邑皆有之,况天府乎?
然府诸曹掾皆记,而帅垣重客独阙焉。
客之重,非内外诸使客比。
居以魁人胜士,去而淩青溯紫,职最优,选最遴。
其间姓字彰彰,犹有老卒退吏至今誇说者,顾乃略而不书,恶可?
岂横翔迅武,岁月借径,有不屑不暇者乎?
抑有之矣,偶焉遗断不补,久而遂废乎?
然寄客于僦舍,不知几何年,定厥攸居,今才一纪。
僦以前,断垣遗址且莫诘,于记乎何有?
淳祐癸卯夏五月三山君实来,追企前脩,慨惜阙典,且曰向□□慈湖垂芳可百世,莫能名一室。
先生自扁、自记、自书,以秦碑晋帖宝之可也,廨虽移,此乌可废?
秋闱,捧鄞檄,实为先生故里,遂访求遗墨以归。
钩画端严,典刑如在,袖以白府公
府公少尝问道于先生,得之尤喜,即捐楮钱五十万,俾勒石以复其旧。
因录前人名氏仅存者,镵而寘诸壁,与是记并,且俾余发之。
又曰:「吾惟掇拾放失不具,仅得诸杨公以下,恐义无所本,奈何」?
余曰:「公是刘公,昔记直讲,亦曰闻诸耆旧老人,得某甲以下若干人,不知者盖阙,此前例也,况托始于慈湖老宗师乎?
后君之客,如君之心,立身立言,使皆以慈湖为则,是客不愈重乎」?
君曰:「诺」。
遂书。
府公节斋赵先生也,名与󰦛。
洽见闻,尚文献,中朝有重名,以户部尚书领帅事。
张君名兴龙,端平进士第五人。
宾主之遇,伟矣哉!
按:《咸淳临安志》卷五三,道光刻本。
皇后亲侄妇故忠训郎文州刺史李斌安人潘氏右武郎带御器械干办皇城司李孝友安人赵氏亲侄女通直郎充点检赡军激赏酒库干办公事韩松安人李氏并特封恭人亲侄孙孙女右武郎带御器械干办皇城司李孝友孺人李氏特封安人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止斋先生文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敕具位某氏:朕惟古后妃有求贤审官之志而不私谒,而人主则特隆于肺腑之亲。
夫惟后妃弥逊,人主弥恩,斯可观已。
日者吾后省家庙,尔以犹子,实来相礼。
朕嘉与之,用益汝封。
尚服宠荣,以无违我齐家之化。
可。
皇后亲侄女夫通直郎充点检赡军激赏酒库干办公事韩松特转一官制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敕具官某:日者吾后还省家庙,朕循故事,且酌有司之议,推恩后党。
而尔来自勋阀,雅有能称,眷在甥馆,亦与幸会,至于增秩,岂不荣哉!
尚务靖共,以绥尔禄。
(《止斋先生文集》卷一一。)
可:原脱,据道光本补。
奉使亲属一员淮东安抚司干办公事谯令宪准备差遣一员新监明州赡军酒库黄仁裕书状官一员新明州昌国县主簿杨正臣指使将仕郎叶时中将仕郎郑如等回程各转一官制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止斋先生文集》卷一一、民国《平阳县志》卷七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敕具官某等:凡出疆者有赏,所以劳苦之也。
尔隶使事,与于驱驰,迨兹归报,书劳进秩。
盖国旧章,朕岂汝吝?
可。
请选差有才力京朝官充军器所干办公事绍兴二年闰四月十日 宋 · 韩肖胄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之四(第三册第二七二三页)
军器所干办官二员,主管文字官一员,于文武臣内差。
切缘本所见役军民工匠近千人,造作浩瀚,所有材料,兼支给官物、给散钱米,全藉干办官往来计置,催促检察。
欲望选差有才力京朝官一员,充本所干办公事,仍兼主管文字,所有请给人照见任,并依提辖官条例施行。
淮东安抚司干办公事题名记 南宋 · 方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八、《秋崖集》卷三六
余教授滁学之明年,今端明赵公以书币聘之佐帅事,辞不获,则考前人之尝为此者,而石燬于兵,老吏无传焉。
盖自洪内相咨夔而下,仅仅得若干人。
余既为屋三楹于厅事西,乃刻而龛之壁而记之曰:维扬古都会,帅尝选用重臣,辟士公车,岂但取陈琳鲁仲连书、于公异露布以望一府而已!
军旅之事,吾夫子以为未之学,而今画诺藩岳者有军事焉,可不谨与!
夫气馁者不足以直是非,识污者不足以明利害,欲牵者不足以断可否,器拘者不足以寄安危。
盖必如董生相江都王时乃可耳。
夫然,故官卑而望则尊,职轻而责则重,列其名氏,必有指之者曰,某也直,某也谀,某也回,某也正,而又可不谨与!
安丰县沈炫改差湖北安抚司干办公事旨挥状(奉圣旨依)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七、《育德堂奏议》卷三
臣闻为政之患,莫大乎启侥倖之门。
凡法之所不当得者,皆侥幸之所自启也。
无法而援例,其弊犹在所当革,况无法无例,而一旦创见者乎?
磨勘改官入知县人,非缘边军兴,虽不拘常制,不得举辟别差遣
其奏举从事郎以上知县县令准此。
此法之一定而不可易者也。
辟举犹不可,则堂除改差,其不可明甚。
况沿边知县,在今日事体为尤重。
于所当重者,而创例以害法,其为不可尤明甚矣。
两淮蹂践之馀,流徙未复,陛下方选择使命,委以赈恤安集之事,正须责任守令,各尽其职,使官吏军民,皆有固心,则凡便民之政,可以次第修举。
今使为县者或得以侥幸改除而去,则其他知县孰不怀觊觎之望?
是便一人之私,而使沿边数路之官吏皆无固志,无乃尤不可乎?
况堂除干官,亦有定格,未闻见任知县未满,无故而改差干官者。
今来沈炫系开禧三年正月到任,方书一考,臣质之成法,参之近例,既无一可,不敢不以为言。
欲望圣明收还已降旨挥,以戒沿边官吏,使不得妄起侥幸之念,其于边事,诚非小补。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申省控辞改差充官田所干办公事省劄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三、《黄氏日钞》卷七三
近者恭准省劄,备坐指挥,以朝廷买公田,正欲免和籴之扰,而州县催公租,又反效和籴之扰,急于革弊,分遣干官,既令某兼管于三郡,又令某条具于一日,有以仰见圣朝勤恤民隐,至深至切,疏剔弊源,不极不止,为之感激思奋。
询访屡日,乃知三郡之规模已成,公田之关系甚大。
其间尚有馀弊,是以州县不能无扰。
其弊若除,其扰自息。
江分司之官,正自不必增创。
不必增创而创之,反以滋他日之扰,敢僭陈之。
夫人户置田,比近尚或不免欺弊;
官司置田,诸郡岂能遽就条理。
朝廷知其然,两年以来,日夜讲究,惟恐一事之未得其实,则一毫之有扰于民。
然皆朝廷自察其隐微,州县未尝明申其积害,故今日见行之事虽已得其三,而未及讲行之事尚犹有其二。
如佃主则使之相离,如苗税则为之理豁,如硗瘠则谕之整换。
凡此三者,皆朝廷今日之所见行。
惟是浙右之地,滨海皆山。
镇江江阴常州之晋陵、武进循江而东,冈脉隆起,地硗而多乾,故镇江江阴从来不在和籴之数。
常州亩数虽与苏秀略等,而和籴则半之。
正以其风俗雨稍愆期,即种荞麦,不足充军饷故也。
去岁置田之初,适值中夏缺雨。
某去岁六月十七日提刑司檄,至金坛县问狱事,自洪塘堰无水,至县五十二里,尚多未种之田。
六月被檄后,至八月二十日监浚奔牛河,往来常州境上,两岸所见,止种豆麦,则此等所买公田不能尽出租米可知矣。
州县若以实闻,朝廷必为减放,催其所有,何至于扰?
奈何恐妨公租,反为掩覆?
贤者虽受其诉旱之状而不申,甚者至焚其诉旱之状而不恤。
或未尝种田而令纳租,或本非种稻而令纳米,催而至扰,其势则然,此州县不曾申闻,而朝廷讲行之所未及者一也。
此事则镇江等三郡之所同。
又买公田本为军粮例,军粮例是糙米。
闻中间曾准指挥,就毗陵别拨一项解发行在,舂糙为白。
州县因而计其舂折之数,于本色发行转般仓,供军之米,亦令每石增纳一斗八升,谓之折糙,是于元额几十增其二矣。
夫不全熟而使之全纳,既已甚难,计纳数而又复加二,此岂可强催而至扰,亦势使然,此州县不曾申闻,而朝廷讲行之所未及者二也。
此事则常州一郡之所独,今来若蒙朝省勘会前件,速降指挥,今后间遇水旱年分,应有管官田并照民田一体从实减放,不许强抑全纳,及将常州一郡照诸郡体例,止纳元额糙米,不许抑令折糙,则为王民种官田纳官租,自然如期而足,上下相安,如邻侧佃户之于田业即主矣,州县吏胥虽欲为扰,岂可得哉!
故某因僭谓州县之弊,不在扰民,而在于不能达民隐。
今日之救弊,但当达民隐,而不当轻于置分司
民隐不达,弊根未除,州县已扰,又增分司,其为扰也不致多乎?
盖自来诸司之文移,法必经州县;
百姓生长之见闻,亦惟知有州县。
唐明皇御楼,观者填隘,能止之者惟一县丞
真宗东封,百姓杂遝,能挥之者惟一县尉
夫以百官六军之所不能遏,而丞、尉能遏之,事不经州县,事其有可行者乎!
既而免经州县,而又创分司以督州县,则分列曹案,不过阴受计嘱,以宽期限;
分遣走卒,不过公肆诛求,以为展再,岂徒无益,害且益甚。
议者乃以九江茶盐分司为比。
不知茶盐之有分司,不过坐守一津,以待四方商贾之自至。
镇江若创分司,是将遍走三郡,以趣诸庄租米之必来。
茶盐乃无日不生之利,商贾时至,常足以给司存之费;
租米乃一岁一有之利,百姓良苦,尚何以饱吏卒之欲?
镇江若创分司,三郡之庄官、佃户自此无宁日,而公田之利祗见其害矣。
某实不敢以一身目前之计,遂贻公事无穷之累,所合具申,乞赐矜察,使公田之弊尽除,而州县之扰自绝。
米吾之米,不过听司存者自为收之,实三郡莫大之事,须至具申者。